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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手册
一、创业担保贷款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专项资金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10万元以下免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部分贴息。2.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专项资金贴息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6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贴息。二、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实现带动2人(含2人)以上就业且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000元。3.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三、社会保险补贴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与补贴。2.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费。3.具有城镇户籍,女性45周岁——50周岁、男性55周岁——60周岁(“4555”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在城镇范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老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混岗)企业下岗职工;老国营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的失业(买断)职工。四、“三支一扶”生活补助全省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简称“三支一扶”),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量化测评、公平选拔的方式招募,服务期2年,满2年后,离岗3年以内考事业编加分。如有意愿报名请关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五、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市场化渠道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就业,按介绍成功就业人数给予就业创业补助。六、青年见习补贴对于我县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人社局将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70%。申请成为见习单位的用人单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毕业人员进行正规有效的管理。优先吸纳规模较大、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事业单位作为见习单位;2.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有专门的见习指导人员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见习条件,有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1)能够明确每一年度所能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岗位要求和见习时间等有关内容;(2)能够按规定为参加见习的青年提供部分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保险。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创业培训: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开设GYB、SYB、IYB创业培训,通过对创业意识、创业基础知识、以及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的培训。激发创业者创作热情,发觉自身的创业潜能,掌握必备的创业知识,为创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提高谋生手段,促进就业。2、职业技能培训:对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统称“两后生”,下同),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毕业年度院校毕业生(含职业院校、普通高校、不含“3+2”中高职及高职本科贯通培养及其他继续求学的毕业生年度毕业生),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含社区娇正对象)、戒毒人员(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困难职工、社会救助对象和残疾人,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且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确有培训需求的农村合作社成员等人员免费培训。八、求职登记你没有工作经验想找工作却求职无门吗?你有各种特长却找不到心仪的工作吗?你想获取最新的企业招工信息,匹配到适合自己学历、技能、工作经验的岗位吗?请来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求职登记窗口吧,只要留下你的求职信息,我们就会有工作人员定期向您推荐最新的招工信息,以及适合您的工作岗位!地址:肇州县南环政府二号楼二楼 号求职登记窗口。另外,有短期工作需求的求职者,也可以到县人才市场的零工驿站,获取零工招工信息。地址:肇州县北二道街劳动保障监察局一楼。也可关注肇州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政策信息。
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0月17日
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9月16日
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提供专业培训平台 推动青年就业发展”公益备考培训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我县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强化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服务,把青年就业能力提升摆在突出位置,更好解决高校毕业生及青年的就业问题,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促进更多青年实现就业,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合团县委在黑龙江尚岸教育举办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线下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 “提供专业培训平台 推动青年就业发展”2023年肇州县公益备考培训二、培训对象 肇州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青年、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政府公益岗位等有意愿参加公职考试的均可免费报名参加。三、培训时间2023年7月29日四、培训内容 9:00-10:30 开启你的公职之路 10:30-12:00 言语理解与判断推理 14:00-15:30 资料分析与数量关系 15:30-17:00 申论干货精讲 培 训 讲 师: 张小溪(吉林大学博士)五、报名方式有培训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于7月28日17:00前可扫描(长按)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六、活动地点东环新中医院斜对面尚岸教育院内二楼西侧。七、活动意义通过开展备考指导以及名师详细讲解招聘笔面试的考察方向和内容,让报名人员了解自身的不足并制定备考方案,提高应试能力和自身素质,有针对性高效备考从而提升青年就业率。八、培训福利1、现场参与公开课人员将免费赠送2024黑龙江公务员纸质备考资料一份。2、自习室长期免费对外开放,自习室开放时间:9:00-21:00。九、注意事项1、本次活动全程公益免费,欢迎各相关人员积极报名此次公益公考培训班。2、本次培训为自愿报名,全程免费,到场上课人员免费赠送2024黑龙江公务员纸质备考资料一份。(数量有限,送完即止)3、请参加同学提前到达上课地点并有序签到,培训期间注意保持课堂纪律。
肇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月20日
一、创业担保贷款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专项资金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10万元以下免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部分贴息。2.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专项资金贴息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6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贴息。二、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肉)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实现带动2人(含2人)以上就业且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000元。3.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三、社会保险补贴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与补贴。2.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费。3.具有城镇户籍,女性45周岁——50周岁、男性55周岁——60周岁(“4555”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在城镇范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老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混岗)企业下岗职工;老国营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的失业(买断)职工。四、“三支一扶”生活补助全省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简称“三支一扶”),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量化测评、公平选拔的方式招募,服务期2年,满2年后,离岗3年以内考事业编加分。如有意愿报名请关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五、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市场化渠道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就业,按介绍成功就业人数给予就业创业补助。六、青年见习补贴对于我县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人社局将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70%。申请成为见习单位的用人单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毕业人员进行正规有效的管理。优先吸纳规模较大、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事业单位作为见习单位;2.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有专门的见习指导人员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见习条件,有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1)能够明确每一年度所能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岗位要求和见习时间等有关内容;(2)能够按规定为参加见习的青年提供部分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保险。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创业培训: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开设GYB、SYB、IYB创业培训,通过对创业意识、创业基础知识、以及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的培训。激发创业者创作热情,发觉自身的创业潜能,掌握必备的创业知识,为创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提高谋生手段,促进就业。2、职业技能培训:对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统称“两后生”,下同),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毕业年度院校毕业生(含职业院校、普通高校、不含“3+2”中高职及高职本科贯通培养及其他继续求学的毕业生年度毕业生),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含社区娇正对象)、戒毒人员(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困难职工、社会救助对象和残疾人,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且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确有培训需求的农村合作社成员等人员免费培训。八、求职登记你没有工作经验想找工作却求职无门吗?你有各种特长却找不到心仪的工作吗?你想获取最新的企业招工信息,匹配到适合自己学历、技能、工作经验的岗位吗?请来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求职登记窗口吧,只要留下你的求职信息,我们就会有工作人员定期向您推荐最新的招工信息,以及适合您的工作岗位!地址:肇州县南环政府二号楼二楼求职登记窗口。零工驿站另外,有短期工作需求的求职者,也可以到县人才市场的零工驿站,获取零工招工信息。地址:肇州县北二道街劳动保障监察局一楼。也可关注肇州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政策信息。
肇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月18日
肇州县就业服务机构通讯录
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3月13日
2021年度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公示
2021年度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公示如下:
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3月08日
2021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公示
2021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公示如下:
2022年帮扶车间一次性吸纳补贴人员公示
2022年帮扶车间一次性吸纳补贴人员公示如下:
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月25日
肇州县人社局就业创业宣传手册
为了引导广大群众了解就业创业政策,熟悉就业创业政策,利用就业创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创业,根据 2021年黑龙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总体安排,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决定于10月19日至10月25日期间组织开展主题为“政策精准发力 护航创业就业”的“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周”线上活动,宣传肇州县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一创业担保贷款1.创业担保贷款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专项资金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部分贴息。2.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专项资金贴息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贴息。二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创业带动就业补贴01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0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实现带动2人(含2人)以上就业且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000元。03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主体(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具有培训能力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 戒毒人员、残疾人、企业职工)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人社部门给予培训主体培训补贴。三青年见习补贴补贴对于我县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人社局将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70%。申请成为见习单位的用人单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毕业人员进行正规有效的管理。优先吸纳规模较大、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事业单位作为见习单位;2.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有专门的见习指导人员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见习条件,有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3.能够明确每一年度所能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岗位要求和见习时间等有关内容;4.能够按规定为参加见习的青年提供部分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保险。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01以工代训: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给予企业每人每月补贴500元,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02创业培训: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开设GYB、SYB、IYB创业培训,通过对创业意识、创业基础知识、以及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的培训,激发创业者创作热情,发觉自身的创业潜能,掌握必备的创业知识,为创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提高谋生手段,促进就业。
肇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月23日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 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
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4月21日
黑龙江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印发 《黑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 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6月23日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大庆市财政局 关于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流程的通知
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月26日